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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产权的区别
释义
    一、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产权的区别
    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产权的区别:
    1.所有权人不同: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均是国有土地的共有人,国有土地属于大众所有,由人民政府代表全体中国公民行使所有权。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集体组织成员对该集体组织所有的土地不享有所有权,故集体土地属于小众所有,一般由集体组织代表其成员行使所有权。
    2.用途不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主要有2种,一是他用,即通过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用于经济发展或社会发展;一是生产工作自用,用于建造办公场所、公益设施等。
    集体土地的使用方式也可分为两种,他用与国有土地类似,即将使用权转让、出租,获取收益; 自用方面则与国有土地不同,除了可以生产工作自用外,还可以进行生活、经营自用。
    3.收益渠道不同:由于政府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经营,故国有土地的收益主要来自出让使用权获得的出让费。
    集体土地收益渠道则更加宽广,既有使用权他用的转让、出租收益,又有自用土地及其附着物经营收益。
    二、农村自己家里面使用的土地是属于国有土地吗?
    农村土地不属于国有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法律网提醒您,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
    国家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应根据土地的用途并结合《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确定。具体如下: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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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5:5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