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权能否对抗执行 |
释义 | 一、居住权能否对抗执行 房屋的居住权不能对抗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二、有居住权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有居住权的房屋可以买卖,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买卖设立居住权房屋时应当告知买受人房屋设立居住权的事实。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三、居住权有哪些取得方式 居住权有以下取得方式: 1.购买取得。其实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 2.建设取得。那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 3.受赠取得。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时,赠予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4.抵押取得。在产权人已经跟当事人签了合同的情况下,虽然这套房子的产权是归当事人所有的,但实际上是居住人居住的这套房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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