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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居住权多少年
释义
    一、土地居住权多少年
    土地居住权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居住权的特征
    居住权有如下特征:
    1.严格遵循居住属性
    居住权的设立目的是满足生活居住需要,因此无论是权利主体、权利客体还是权利内容,都紧密围绕着居住属性展开。居住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有生活居住需求的自然人,权利客体只能是用于生活居住用途的房屋,权利内容中的占有、使用该房屋也只能是为了满足居住需要,不可用作其他用途。
    2.以无偿设立为原则
    《民法典》第368条中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流转受到严格限制
    《民法典》第369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居住权取得的方式
    居住权取得可以通过如下方式: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法律网提醒,我国尚未确定该种方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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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