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赡养老人的子女能分家产吗 |
释义 | 一、没有赡养老人的子女能分家产吗 没有赡养老人的子女是否能分家产,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法定继承中子女没有尽赡养父母义务的,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可以不分配或者少分配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二、不赡养老人的子女能分抚恤金吗 不赡养老人的子女能分抚恤金。对于不赡养老人的人,应当少分或不分给抚恤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三、孙子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法律网提醒你,赡养义务的产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被赡养的人与赡养人有自然血亲关系或形成拟制血亲关系; 2.被赡养的人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需要赡养; 3.赡养人有赡养能力。 因此,一般情况下而言,子女应当天然的作为父母的法定的第一顺序的赡养人,但是当发生某种客观原因,即在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情况下,导致父母子女之间无法直接履行赡养义务时,孙子女与祖父母、外孙子女与外祖父母之间才可能产生发法定的赡养义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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