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辨明实用新型专利被侵权 |
释义 | 在我国是十分注重对于专利的保护的,尤其是实用新型,对于它的保护我国订立了非常多的法律法规和各种条款,不过在现实生活当中被认定为使用新型专利侵权的话是需要一定条件的,不是所有的看起来像是侵权的行为都可以被认定。它是要符合一定标准的才可以,而实用新型,由于它是一个专利,具有特殊性,所以当中还是比较复杂的,究竟如何判断是否对实用新型的专利造成了侵权,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如何认定: 在我国专利法当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到底什么叫做侵权,它的保护范围是以要求的内容为准,也就是说说明书和附属的图片可以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如果一方对于使用新型的使用是和原专利当中所规定的说明书上面的内容几乎一致的话,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使用新型的侵权。 二、在生活当中可以由以下几个原则来确定是否可以被认定为使用新型的侵权。 第一,完全一样原则,又叫做全面覆盖原则。 1.任何的专利都有一个说明书或者图表,想要判断是否是侵权是非常简单的,就是把一次侵权的产品和这个说明书进行对比,如果完全一模一样的话,那么就可以直接被认定为侵权,不需要其他的方式来进行认定了。 2.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也是比较困难的,由于侵权不可能是完完本本的照搬照抄,还是会做出一些改变,所以如果要求一模一样的话,实在是太过强人所难,在现实生活当中不太应用这样的原则。 第二,相对等同原则。 这个原则在现实的操作当中还是比较好操作的,因为在侵权物的内部或者是外部都会做出一定的变化,但是核心的技术是不会变的,所以这一个原则不要求侵权物具有专利说明书上面的所有特征,只需要有可以等同替换的特征就可以了,也就是说相类似,或者是能够相互代替,达到这个标准就可以认定为等同原则。这时这个疑似侵权品就可以被认定为侵权了。 第三,劣等发明原则。 在相对等同原则当中,通常来讲都会做出一些改变,在改变之后的技术可能是没有原来技术好的,那么质量就会变成劣等的,在此时,我国法律当中规定,如果是故意的来做出这样一个退步,使自己区别于有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的话,此时还是要运用相对等同原则,也就是说可以备用。认定为可以相互代替,那么就属于侵权的范围之内。 以上的这三个原则是在现实的操作当中,想要判断实用新型的专利是否被侵权经常使用的几个方式,通常来讲,第二种方式是更为常见的,因为在实际的履行过程,当中不会有人照搬照抄所有的外观设计,这太过于明显,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好的影响,所以还是会相对来讲做出一点点的改变。这些改变是不影响它的可替代性的,也就是说可以被认定为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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