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买卖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一、房屋买卖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买卖公证具有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公证法》第36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因此房产公证是有法律效力的。 二、房屋买卖公证需要多久 房屋买卖申请公证的,公证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就会在15天内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没有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能办公证吗 没有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能办公证,但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法律网提醒您,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公证房屋买卖协议不能使权利人获得物权效力,但可以依法获得债权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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