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期内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一、医疗期内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医疗期内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是 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其中,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三、职工生病医疗期是多长时间 法律网提醒您,职工生病医疗期具体的时间要看该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 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 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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