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迁有不动产证怎样补偿 |
释义 | 一、动迁有不动产证怎样补偿 因公共需要房屋被有关部门征收的,被征收人可以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具体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 二、不动产权证应该如何办理 不动产权证书是指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证,办理程序如下: (一)预约:目前一般是申请人登录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提出预约申请。 (二)申请:申请人在预约时间前往预约的受理点取号后,在业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三)受理:受理人员查验登记范围、申请主体和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凭证;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审查:审查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查过程,有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证明的,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 (五)登本:符合登记条件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本。 (六)办理结果: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不动产权证只要准备好办证所要求的材料,按照办证程序办理即可有效。 三、不动产权证办理的注意事项 (一)旧证书仍然有效 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并行使用。 (二)不会强制换新证 只要房产不涉及变更、交易等事项,不需要特意去更换成不动产证。 (三)新证办理只多一道工序 办理不动产证的手续和原房产证的手续一样,不需要增加任何费用。唯一区别,在于办理房产证过户只需要将图纸直接复印即可,而不动产证需到测绘院重新出具一份带编码的图纸。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动迁有不动产证怎样补偿的内容,对于动迁房屋的,在进行补偿的时候,一般是会进行货币补偿的,但是有的是以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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