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区别 |
释义 | 一、违约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区别 违约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区别: 1.构成要件不同。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由于劳动者的过错造成的以外,不论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其均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计算基点不同。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应以具体损失为平衡的基点。法律网提醒您,而经济补偿的计算基点并不是劳动者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而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已作出的贡献。 3.功能不同。违约金的功能主要在于赔偿守约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到的损失,而经济补偿金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具有赔偿性质,另一方面在不可归责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之事由时,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照顾义务效力而衍生的一种义务,其法律性质为对被雇劳动者的离职补贴。 二、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离职要赔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离职不需要赔违约金的。除了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保密协议和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法律快车提醒,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或减少。 ![]() 三、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经济补偿金应以劳动者实际月工资为基准,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具体规定为: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实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一个月工资标准)按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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