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更正登记要满足什么条件 |
释义 | 一、更正登记要满足什么条件 更正登记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不动产登记事项记载错误。更正登记以登记手续的错误或遗漏为修正对象。登记错误是申请更正登记的前提条件,包括错误和遗漏两种情形。 2.须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事实上的权利人的物权,许可真正的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真正的权利状态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内容进行更正,因此须有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登记机关才能进行更正登记。 3.须登记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更正登记是对原登记事项的订正补充,事关登记权利人的利益,只有在登记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情况下,登记机关才可以进行更正登记。登记权利人的书面同意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是进行更正登记必不可少的要件。 二、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区别 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区别是有区别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有证据证明有错误的,登记机关应该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机关不同意更正的,权利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条【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三、什么是更正登记 法律网提醒你,更正登记是彻底地消除登记权利与真正权利不一致的状态,避免第三人依据不动产登记簿取得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物权。更正登记属于不动产登记方式的一种,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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