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材料 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材料如下: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二、商品房的显著特点 法律网提醒你,商品房的显著特点: 1.“商品房”的房屋来源,是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商建成的房屋,它纯粹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其销售价格是由市场经济供求关系决定的。同时,它也可以的。 2.“商品房”的土地来源,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3.“商品房”的出售对象是公开面向社会广大公民。  三、房产预告登记怎么办理 房产预告登记的办理: 1.开发商有《预售许可证》。 2.与开发商约定房屋预告登记。 3.申请预告登记。在已完成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后,买房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如开发商未按约定与买房人共同申请预告登记,买房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4.申请成功后,去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引用法条: [1]《预售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