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执行人提出保全异议的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一、被执行人提出保全异议的期限是多久 被执行人提出保全异议的期限是三十日之内,当事人在申请财产保全后,必须在一个月内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三、失信被执行人撤销后可以贷款吗 失信被执行人撤销后可以申请贷款。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被删除后,当事人是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但银行可能会拒绝贷款申请,因为失信被执行人有不良的信用记录。法律网提醒您,贷款人发放信用贷款时,是会对借款人进行严格审查、评估的,确认其资信具备还款能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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