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履行房屋拆迁安置合同怎么办? |
释义 | 一、不履行房屋拆迁安置合同怎么办? 不履行房屋拆迁安置合同此时可以请求政府实行强制拆迁,拆迁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是提起诉讼,由于拆迁相对的是行政机关,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拆迁纠纷可申请行政诉讼的范围包括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二、对房屋拆迁安置费有意见咋办 对房屋拆迁安置费有意见,可以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 1.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收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发表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2.对实施中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法律网提醒您,对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的,应当先以批准该补偿安置方案的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对于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房屋拆迁安置费确定的规则 房屋拆迁安置费确定的规则如下: 1.规范农村土地征用和补偿程序,实行阳光操作。农村土地的征用和补偿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为主体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2.强化措施,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对采取安置补偿的,应将安置补偿费用一次性直达农户手中,防止被挤占、挪用和克扣。 3.完善征地补偿配套办法,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资源状况等制订科学合理的征用补偿标准。 4.加强农村土地征用和土地补偿资金的监管,从严查处违法占地和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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