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行为 |
释义 | 在刑事诉讼活动开始、发展、终了的整个过程中,司法机关和当事人为达到一定目的而实行的能产生诉讼法上效果的一切行为。诉讼程序即由一系列诉讼行为所构成。诉讼行为一般分为:司法机关的诉讼行为,如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拘留、逮捕等。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如起诉(自诉人)、申请、陈述、申诉等。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如证人提供证言,鉴定人提出鉴定意见等。诉讼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之说。狭义说,系指起诉至判决确定之间的诉讼行为。广义说,还包括起诉前的侦查和判决确定后的执行期间的诉讼行为。诉讼行为必须合法,才产生诉讼法上的效果。司法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职权,当事人必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代理人亦必须依法取得代理权,其诉讼行为方为有效。实行的诉讼行为,必须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侦查行为必须由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实施,辩护行为必须由依法接受委托或被指定的辩护人行使,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必须有被害人的告诉等。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