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抵押借款合同公证费怎么收的 |
释义 | 一、公证处抵押借款合同公证费怎么收的 (一)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按200元收取; 500001元-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10000001-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2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50000001元-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二)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 20001元-50000元部分,收取0.8%; 50001-100000元部分,收取0.6%; 100001-500000元部分,收取0.5%; 500001元-1000000元部分,收取0.4%; 1000001元-2000000元部分,收取0.3%; 2000001-3000000元部分,收取0.2%; 3000001-4000000元部分,收取0.1%; 4000000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 二、民间抵押借款合法吗 一般来说,民间贷款是合法的,但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不受保护抵押只不过是保证债权实现的手段,民间借贷合法并不意味着抵押权一定生效,根据物权法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才能生效的要办理抵押登记后才能享有抵押权,不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要签订抵押合同。 三、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可以抵押的财产,《民法典》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证处抵押借款合同公证费怎么收的的相关知识,根据相关的知识了解,公证费的金额一般都是按照标的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收取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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