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的原则 |
释义 | 一、土地承包应当遵循的原则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如下原则: 1.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依法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出于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流转方不得强迫受流转方必须接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流转方也不得强迫流转方必须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偿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多是等价有偿,应当体现公平原则。 2.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也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年限的原则。 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的原则。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生产的能力或者资质,倘若其不能从事农业生产,就不能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5.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原则。法律网提醒,优先权的前提是同等条件。 二、土地承包中发包方的义务 土地承包中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土地承包的程序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5.签订承包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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