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送达的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一、送达方式有哪些 送达方式有: 1.直接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书直接送交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2.留置送达。是指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件放置在收件人或代收人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 4.邮寄送达; 5.转交送达。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送达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送达的司法解释为《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法律网提醒你,在其中对于送达有所规定,因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导致民事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民事诉讼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 ![]() 三、送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送达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3]《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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