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人法定退伙的情形都是什么 |
释义 | 一、合伙人法定退伙的情形都是什么 合伙人法定退伙的情形大致如下: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5.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法律网提醒,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二、普通合伙人退伙后的法律责任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三、合伙人如何分配收 合伙人按照如下规则分配收益: 1.如果有合伙协议约定利润分配的,从其约定,可以约定合伙企业不按照出资比例来分配合伙利润。但是法律网提醒您注意,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2.如果合伙企业对利润分配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合伙人共同进行协商。同样,协商也不能约定将全部利润由部分合伙人全部享有。 3.如果协商不成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利润。这里请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利润分配是按照实缴出资比例确认,而不是按照认缴出资比例确认。 4.若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利润合。伙人出资有三种形式,但一定要对出资数额进行确认并办理合法有效的出资财产转移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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