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怎么分 |
释义 | 一、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怎么分 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1.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名称、所在地点等基本信息。 2.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 3.涉及到需要交接的财物,需要明确交接的时间和方式。 4.不可分割的、离婚后当事人共有的财物,需要明确归当事人各方所有的比例。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比例不进行约定,即推定为当事人各二分之一。 5.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以后,如果还存在彼此协助义务的,协助的具体方式以及时间、节奏需要加以明确。 二、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有几种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 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 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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