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已到检察院接下来是什么程序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已到检察院接下来是什么程序 刑事案件已到检察院接下来的程序是: 1.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准备起诉的案件。 2.如果证据或其他材料不足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补充侦查。 3.对审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二、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的相关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法律网提醒您,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 三、刑事案件可以撤诉吗 刑事案件能撤案,但需要满足下列情形之一: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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