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时候用离婚证 |
释义 | 一、什么时候用离婚证 用离婚证的情形是:在当事人办理复婚手续或者再婚手续、进行共同财产更名过户、申请户口迁移、就财产子女问题重新起诉的情形下,应当依法出具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手续需要带些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协议离婚需要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不用居委会开证明。具体而言,包括: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由于我国规定的离婚方式不同,因此要是问办离婚手续要多久,此时就要区分不同的方式进行了解了。相比之下,自然是诉讼离婚所要花费的时间比较长,毕竟打离婚官司,可能出现二审的情况,这样下来办离婚手续的时间自然就会多很多。 ![]() 三、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形 1.离婚当事人双方的婚姻不属于合法有效的婚姻; 2.离婚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离婚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的; 4.婚姻双方没有离婚的合意,一方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离婚的合意不是真实的想法而是受胁迫的情形。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2]《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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