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使用标准,宅基地报建新政策 |
释义 | 一、宅基地使用标准 宅基地使用标准主要是指每户使用宅基地的面积标准,具体如下: 1.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六平方米; 2.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二百六十四平方米; 3.山地丘陵区,村址在平原地上的,每户面积一百三十二平方米;在山坡薄地上的,每户面积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二百六十四平方米。人均占有耕地六百六十六平方米以下的,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限额。 二、宅基地报建新政策 宅基地报建新政策主要有以下内容: 1.遵守一户一房。对于个别情况有必要事先申报和批准。 2.对于建筑面积有规定。不同地区有不同的面积要求,必须根据当地的宅基地政策检查并批准特定要求。 3.符合建筑标准。农村房屋布局分为垂直分户和水平分户,每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3米。 4.保证农村户口。法律网提醒您,这项政策出来后,对于买卖的宅基地,非农村户口的人将不被允许。 三、宅基地报建流程 宅基地报建流程具体如下: 1.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张榜公示;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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