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能仲裁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能仲裁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申请仲裁。 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可以仲裁: 1.有仲裁协议,这是申请仲裁必备的首要条件,没有仲裁协议就不能申请仲裁。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主张解除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行使解除权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2.未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的,该权利消灭; 3.没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经对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 5.合同解除后,还应当履行通知、协助、移交、保密等后契约义务。 ![]()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围 施工合同范围包括: 1.工程的具体范围; 2.建设工程的具体施工期限和质量要求; 3.建设工程的总价款、拨款和结算; 4.工程竣工完之后的验收、相互协作等条款。 法律网提醒: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