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
释义 | 一、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二、终止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终止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辞职的,一般没有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没有补偿金。 如果按解除合同的原因分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被迫解除和主动解除。其中被迫解除是因为用人单位有法定情形损害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被迫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而主动解除是指劳动者由于个人原因选择离开。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获得经济补偿金,而因为其它劳动者自身原因离职的除非用人单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也应获经济补偿金。 法律是公平的,很多时候劳动者都是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因而法律方面也就会对劳动者加以保护。其中对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做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很多,小编在上文中已经为您介绍了,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上法律网随时咨询律师。 引用法条: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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