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 |
释义 | 一、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 (一)自力救济 自力救济,包括自决与和解。它是指纠纷主体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达到维护自己权益的目的。自决是指纠纷主体一方凭借自己的力量使对方服从。和解是指双方互相妥协和让步。 (二)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他是只依靠社会力量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 调解是由第三者(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出面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停说和,用一定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劝导冲突双方。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但具有合同意义上的效力。 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仲裁不同于调解,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 二、民事纠纷需要什么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证据有以下七种: (一)书证。指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待征事实的书面材料。如:合同、票据、电报、文凭、书信等,书证应提交原件,如有困难,可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非原件书证,应提供原件线索或印证材料。 (二)物证。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物证也应提交原物。如有困难,可提交复制品。 (三)视听资料。指能够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带、录像带以及从电子计算机中提取的资料。 (四)证人证言。指知道案件中有关情况的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有关案情的如实陈述。 (五)当事人陈述。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六)鉴定结论。指人民法院指定鉴定部门运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对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通过分析、检验、鉴别、判断作出的科学结论。如医学鉴定、文书鉴定等。 (七)勘验笔录。指勘验人员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标的物或者物证,进行现场勘查、检验、测量、绘图、拍照,并将情况和结果如实地记录下来而制作的书面材料。 勘验人员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当事人单位派人参加,所作勘验笔录应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请参加人签名或盖章。 三、处理民事纠纷法律没有规定的怎么办 遇到处理民事纠纷法律没有规定的,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通过诉讼、仲裁方式维权。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解决民事纠纷的途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的相关知识,自力救济包括自决与和解,社会救济包括诉讼外调解和仲裁。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我们的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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