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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吗
释义
    一、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吗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不属于无效合同,车位的所有人可以设立用益物权,转让车位使用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车位只有使用权能卖吗
    车位只有使用权经所有权人同意能卖。车位使用权人未经车位所有权人的授权用其名义签订车位买卖合同进行物权处分与收益,合同对车位所有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车位使用权人承担。
    三、无产权车位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见证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 _ _ _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负 层 号,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 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全部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 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见证方: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吗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可知,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且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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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1:4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