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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局抵押登记流程
释义
    一、房产局抵押登记流程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到房产所在地房管局办理,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二)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房管局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审核通过后,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
    
    二、房产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以个人所有房产设定抵押的:
    1、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
    2、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需经公证);
    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共有房屋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书及《共有权保持证》);
    4、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须提交“担保承诺书”;
    5、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价值资料;
    6、抵押人同意办理的“房屋抵押申请表”;
    7、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交公证的“委托书”。
    (二)以单位所有的房产设定抵押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
    3、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
    4、《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5、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需经公证);
    6、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由银行出具的价值资料;
    7、经主管部门批准、抵押人同意办理的“房屋抵押申请表”;
    8、登记机关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有抵押的房屋可以过户吗
    有抵押的房子可以过户,但是应当经抵押权人的同意,并清偿抵押的债务后,抵押权人协助办理注销抵押,再办理买卖更名过户手续。
    《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抵押权消失的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产局抵押登记流程的相关知识,可以得知房产局抵押登记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核、登记、收费发证、立卷归档。此外还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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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2: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