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过户应满足的条件 |
释义 | 一、宅基地过户应满足的条件 (一)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二)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三)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四)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五)宅基地使用权随房一并转让。 ![]() 二、自家宅基地过户后还可以申请吗? 宅基地转让了,就不能再申请了。 (一)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二)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三)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过户前可要考虑清楚。 三、宅基地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核后,由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发加盖有县、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土地证。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宅基地过户应满足的条件的相关知识,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对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权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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