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抵销的方法和效力 |
释义 | 一、债权抵销的方法和效力 一、债权抵消的方法有哪几种 债权抵销的方法有: (一)合意抵销。抵销须有主动(抵销)债权人与受动(抵销)侵权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二)法律上的抵销。抵销须有主动债权人向受动债权人为抵销的意思表示。 主动债权人依法律行为抵销的抵销权,属形成权,因此其抵销不得附条件、附期限、否则无效。当抵销的意思表示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且主动债权与受动债权均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时,抵销始发生效力。当主动债权的给付利益与受动债权相等时,债消灭,但主动债权的给付利益大于或小于受动债权时,抵销只就对等数额的给付利益范围内消灭债权。 二、抵销的法律效力 (一)双方互负债务按照抵销数额而消灭。双方债务数额相等时,其互负债务均归消灭。双方债务数额不等时,债务数额较叫之一方的债务消灭,而债务数额较大方仅消灭债务的一部分,效果与部分清偿相同。对未被抵销之债务数额,该方债务人仍应负清偿责任。 (二)债的关系溯及最初可以为抵销时消灭。最初可以为抵销时,即抵销权发生之时。 因此,双方债务的清偿期有先后者,当以在后的清偿期届至时为准。抵销的溯及力,发生以下效果:一是自得为抵销时起,就消灭之债务不再发生支付利息的债务。二是自得为抵销时起,不再发生迟延责任。三是抵销情形发生后,一方当事人所生之损害赔偿及违约责任,因抵销的溯及力而归于消灭。 二、民法典的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抵销权有什么规定 债转让后,如果债务人对原债人享有债权,并且该债权先于原债版权人转让的债权到期或权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就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九条 【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抵销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三、债权抵销的方法有多少种 两种抵销方法,分别是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 【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债务约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债权抵销的方法和效力的法律知识。抵消的方法主要有当事人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情形,如果债权抵消,那么双方对应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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