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保全后如何执行 |
释义 | 一、财产保全后如何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 二、交通事故财产保全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需要的材料: (一)财产保全申请书; (二)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 (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五)提供相应的担保。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三、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一)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二)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三)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 (四)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财产保全后如何执行的法律知识。保全房产的执行可以通过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房产、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进行,同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财物或票证。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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