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车辆全部报废吗 |
释义 | 一、事故车辆全部报废吗 不一定。事故车辆怎么处理会对事故车辆进行扣留进行检验和鉴定,具体法律依据如下《道路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车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1、由交警部门先行处理,处理结束后会返还2、自己送到报废市场,牌照由报废市场交回车管所3、凭报废市场的相关手续去当地车管所办理报废登记等手续车子发生交通事故后处理流程和应急应对的步骤分别如下:一、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同时又伤车的重大事故时,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一定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和120急救中心;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然后,还应该把案情及时报告保险公司。二、若发生了只有车损的事故,就相对而言就简单一些了。在保护事故现场的同时,只可将案情迅速报警和保险公司,让他们出现场进行勘查,为日后的认定责任提供方便。三、交警在双方认可签字后,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走法律程序,到法院诉讼。 二、车辆交通事故多少时间内报警有效 相关交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具体的报案时间,只是规定事后报警的,要经过交警部门核查,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应当受理。无法核查的不予受理。根据有利于事故处理的角度出发,应立即报警。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三、事故车辆保险理赔的条款 (一)单方规定先向第三方索赔,强制被保险人提起诉讼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赔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或仲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二)任意设置免赔率,转嫁经营风险 保险车辆因第三方造成损坏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但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的,保险人予以赔偿,但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范围内实行绝对免赔率50%。根据《合同法》规定,该条款属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身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应属无效。 (三)残车折旧不当,加重被保险人责任 “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应当尽量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残余部分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事故车辆全部报废吗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事故车不一定会报废,在事故发生后,交通管理部门会对事故车进行鉴定和检测,若符合报废标准的,肯定要报废,不符合报废要求的,则可以继续使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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