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法回避决定程序 |
释义 | 一、民事诉讼法回避决定程序 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而要求与案件有一定的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审理活动或诉讼活动的审判制度。适用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应当注意的是,证人不属于回避的范畴。 二、民事诉讼法回避规定的法定原因有 有下列法定原因: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二)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办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五)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这些其他关系包括了姻亲、同学、同事、师生等。 (六)审判人员、监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七)凡在一个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工作的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处理。 (八)根据《法官法》的规定,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三、我国现行的诉讼法分为哪几种 我国的诉讼法分三种,即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大诉讼分别有程序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事诉讼法回避决定程序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综上所述,只要符合相关内容规定的条件,是适用回避制度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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