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程序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一、离婚诉讼程序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第一,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第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第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二、法院诉讼离婚程序多少钱?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财产分割或是子女归属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或是一方不愿离婚的情况下而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的离婚方式。法院对于诉讼离婚会收取一定的费用,那么法院诉讼离婚程序多少钱呢?离婚案件每件缴纳50至300元,对于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还要根据财产的金额收取一定的费用。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2007年4月1日以前,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 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 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 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 10010元。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国务院通过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依据现行诉讼费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如下: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另外,诉讼离婚还需要支付给律师一定的费用,一般律师收费为1000元每件,对于涉及财产分割的,还要根据财产金额,按比例收取一定的费用。诉讼费先由原告支付,如果原告胜诉,可要求被告承担。对于撤诉或是接受调解的案件,法院只收取一半的费用。 三、离婚怎么走法律程序 那么如果一对夫妻选择了离婚,他们要走哪些法律程序呢?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为行政方式,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二、诉讼离婚1、向法院起诉离婚。2、定期开庭。3、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4、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进行判决、裁定。5、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诉讼程序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离婚诉讼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且离婚判决生效就具有强制执行力,婚姻关系解除。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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