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中的管制是什么呢?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管制是刑罚中的一种主刑,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并依法进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了对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制度能够充分发挥社区对犯罪分子的有利因素,并利用社区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达到改造犯罪分子,并促使其尽快融入社会。 作为五种主刑中的一种,管制与其他主刑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是剥夺人身自由,死刑则最严厉,是一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根据《刑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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