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办? |
释义 | 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办? 农村集体使用权证丢失,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补办: (一)在申请补办前,在指定的报纸上公告,表明土地使用证已遗失; (二)到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补办; (三)提供材料,包括身份证明、登记原因证明等材料; (四)查档核实后,核发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能抵押吗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成为抵押财产,能够成为抵押权的对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现有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建筑物视为一并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抵押人仍然有权依法对该土地进行开发,建造建筑物。 三、没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进行补办吗 没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进行补办。集体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集体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等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法律网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办?”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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