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材料 |
释义 | 一、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 (二)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等完税证明,需携带原件;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包括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拆迁安置产权调换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 (三)不动产测绘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房屋平面图、楼层分层分户图等有关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的证明材料;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需提供土地出让相关资料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此外,还有其他必要材料。 二、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除不动产权证书外,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还会遇到“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相关事宜。它主要是在证明抵押权、地役权或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的时候使用。 抵押权和地役权发放证明不使用证书的因素:不动产权属证明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作为某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属争议时,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明来解决纷争,确认权利。 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特点: (一)仅规定了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抵押权和地役权属于从权利,信息指标与基础权利差别很大,若与基础权利一样发证书,可能导致记载信息的混乱; (二)既能记载权利,也能记载事项,并未否定抵押权和地役权的物权属性。统一登记前,在建工程抵押权也是发放登记证明,证书证明的形式与登记内容的属性没有直接关系; (三)证书的印制成本高出证明的几倍,实践中,不动产抵押权设定频率高、变化快,使用证明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活跃交易市场。 三、不动产可以抵押吗 不动产可以用于抵押。不动产抵押是以不动产作为抵押品的信用行为。债务人在法律上把不动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但债权人并不占有不动产。以不动产担保的债务一经偿付,不动产所有权的转让便立即失效。因此,虽然发生债务时不动产被有条件地转让了,但是在全部债务偿清后,所有权马上就被收回。作为抵押品的不动产一般为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抵押的优点是:债务人保留对不动产的占有,因而仍能使用它;债权人则由于在偿清债务以前拥有不动产的所有权,因此不会因为债务人不还债而受到损失。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材料的全部内容。不动产的登记就是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定程序以及权利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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