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防水质量保证金什么时候退还 |
释义 | 一、防水质量保证金什么时候退还 工程质保金的支付后应当在工程保证期后允以返还。建筑工程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二、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承诺 (一)自质量保修期起计之日起,若合同乙方不能完全按照《工程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合同以及双方签订的该项目的合同中约定的保修义务履行时,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相应的违约责任向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提出扣除(或部分扣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书交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审核后,由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通知合同乙方,并于公司财务部在质量保证金返还时一并报送扣款通知扣除上述金额。 (二)当满足返还的条件以后,由合同乙方向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提出返还申请书并附下列资料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附有合约部现场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关于质保金约定的合同当页、付款申请、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财务决算单(第二联原件)以及发票复印件。 (三)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在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上签署返还意见、金额后,交由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审核 (四)最终确定本次返还金额、返还形式并通知财务部办理相关返还手续。 三、工程质保金如何退还 当满足返还的条件以后,由合同乙方向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提出返还申请书,并附下列资料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附有合约部现场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关于质保金约定的合同当页、付款申请、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财务决算单(第二联原件)以及发票复印件。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在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上签署返还意见、金额后,交由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审核,最终确定本次返还金额、返还形式并通知财务部办理相关返还手续。 具体流程如下: (一)建设单位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申请 (二)经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退还意见并加盖章印返还至质监部门方可退还。 1、由物管科派人到小区,要求物业企业在小区内悬挂横幅。 2、在个单元门口张贴通知: (三)公告期限内无反映问题的,由物业确认,物管科领导签字报综合科复核无异议后盖章返还至住建局质监部门。 (四)对存在反映问题的,由物管科统计整理后,责成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合格经反映业主签字、物业盖章确认报物管科按程序履行。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防水质量保证金什么时候退还的内容,防水质量保证金在缴纳之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可以依法进行退还的,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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