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子刚入职就和老板恋爱被骗18万,恋爱诈骗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女子刚入职就和老板恋爱被骗18万 2020年10月周小姐在网上求职,没几天她就接到了公司负责人陆某来电,不仅告知其已通过遴选,二人更是在聊天中渐生情愫并成了恋人。2021年周小姐来到上海办妥了相关入职手续,两人开始了双宿双栖的生活。之后陆某多次开口借钱,并承诺通过工资归还,可近8个月的时间里周小姐未领到一分钱工资。 经审讯,陆某交代了其名下公司实则早于2019年便已破产倒闭,所谓的“陈经理”也不过是为了取信周小姐而由他自己假扮。入职仅一月被委派周小姐前往外省全权处理所谓的“分公司选址”事宜,并非是出于信任,同样另有蹊跷。 当时,陆某在家乡、交往了4年的女友,突然说要来上海与他相聚,唯恐东窗事发之下,他便随口胡诌了一个理由,将周小姐打发去了外省。据调查,自4月周小姐入职以来,陆某利用各种借口共骗取钱财18万8千余元,均已被其用作个人挥霍。 目前,嫌疑人陆某已被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二、恋爱诈骗怎么处理 以恋爱为名进行诈骗达到诈骗罪的标准就构成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谈恋爱借钱不还算不算诈骗 谈恋爱借钱不还不属于诈骗,是普通的借贷行为,属于双方的民事纠纷;如果对方就是以骗取资金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有大额的行为,属于诈骗罪。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女子刚入职就和老板恋爱被骗18万,恋爱诈骗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恋爱诈骗数额若达到诈骗罪的标准就可按诈骗罪定罪处罚,诈骗数额越大,其量刑越重。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六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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