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偿还个人集资款的法律程序 |
释义 | 一、偿还个人集资款的法律程序 法院对非法集资案件做出判决后,要开展非法集资清偿工作,此时有关部门要统计非法集资人群数量、集资金额、集资人出资比例等。然后根据追回的集资款按照比例进行分配。自然人参加清偿的时候,要提供当初签署的集资合同、银行转账记录及身份证等资料。具体如下所述: (一)案发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成立专案组(或工作组)。 (二)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组织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取缔和公告的发布工作。 (三)对集资群众身份、集资数额等进行逐笔登记,掌握案件的集资总人数、集资总金额、已返金额和未返金额等情况。 (四)专案组对涉案企业(个人)的债权清收、资产保全,以及对涉案资产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变现,用于集资款的清退。 (五)专案组根据清理后的剩余资金,按集资参与者集资额比例,制订统一的返款政策、返款原则、返款方案和返款比例实施清退,并以处置报告的形式结束案件善后处置工作。 ![]() 二、非法集资诈骗立案条件 一般的诈骗罪,个人诈骗的数额在两千元以上就应当入刑。但是非法集资诈骗比一般的诈骗要严重很多,因此在立案标准上也会比一般诈骗罪更为严格。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对于集资诈骗罪中的诈骗方法,行为人一般会巧立各种名目,虚设根本不存在的资金用途。为了掩饰自己的真实目的,行为人还会出示各类虚假的证明材料增加集资用途的可信度,并且向他人许诺会给予高额利润返还。骗子就是充分利用了人们“贪便宜”的心理,一步一步攻克对方的底线,使对方沉浸在虚构的金钱世界中不能自拔。 三、非法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传统的四要件分析,此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以诈骗手段非法集资,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也能构成此罪。主观方面是行为人必须处于非法占有的故意。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并没有占有的目的,始终抱着愿意偿还的态度,就不成立此罪。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偿还个人集资款的法律程序的内容,偿还个人集资款的时候是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来进行的,对于构成非法集资罪的是需要依法进行判决的,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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