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和抵押人的区别 |
释义 | 一、担保人和抵押人的区别 担保权人是指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人。抵押人,是指债务人对债务进行抵押担保,抵押权设定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借款人和抵押担保人怎么执行 借款人逾期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和抵押人协商拍卖抵押财产偿还债务,如果协商不成时,可以一并起诉借款人和抵押人,法院作出判决后,逾期不执行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抵押担保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担保人能否向其他抵押人追偿 担保人如果是连带担保就能向其他抵押人追偿。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抵押权简单的说,就是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抵押权(将抵押物拍卖、折价等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债权。担保人和抵押人的区别,法律网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的相关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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