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个人债务能否执行另一方房产 |
释义 | 一、离婚后个人债务能否执行另一方房产 夫妻一方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清偿,所以是不能执行另一方的财产清偿个人债务的。 强制执行有哪些具体措施 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被申请执行人的义务是交付金钱,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交付金钱的同时,对他拖延履行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要在原有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从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交付日届满的次日起计算,直至其履行义务之日止。 另一种情况是指被申请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因为拖延履行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故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金的数额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另行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离婚了怎么分债务 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婚前个人债务,离婚另一方不进行承担。 (二)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只是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的义务。 (三)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用于改善夫妻共同生活条件、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事宜上,离婚时应共同承担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后婚姻期间的个人债务是否有效 离婚后婚姻期间的个人债务一般是有效的。但如果该债务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内,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该债务应当认定为无效债务,法律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法律网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离婚后个人债务能否执行另一方房产”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