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筑地合同怎样写 |
释义 | 一、筑地合同怎样写 合同一般应按如下结构来写:标题。标题要根据合同的性质来确定,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首部。首部只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及某方即可。如:“甲方:小王。乙方:小李”。正文。(一)简单叙述合同目的和订立情况。(二)合同目的(即合同标的)。(三)合同的履行程序。(四)双方的权利义务。(五)违约责任。(六)争议的解决。(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主要写明合同通过什么程序、什么程序变更。合同怎么解除。(八)关于合同本身的约定。这里主要是写合同文本共几页,共几份,是否有附件,附件是否合同本身的组成部分,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四、签章。这部分是用来给当事人签章的。一般自然人直接签字或按手印即可,单位则需要盖公章。最好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章人的签字。合同的书写的流程遵循围绕交易需求和合同目标,明确合同各方权利义务内容,规划相应的合同流程,制定相应的合同履行执行和监控措施,评判合同履行效果是否最终实现合同目标。 二、租房后装修合同期满房主应否补偿装修款 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法律不予支持。 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当事人没有另外的约定,装饰、装修虽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物已形成附合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对于装修的问题,承租人经出租人明确同意,或虽未经出租人明确同意,但出租人知道不反对,构成善意添附。承租人对房屋进行善意添附,合同终止,承租人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时,出租人享有了因承租人的添附行为而增加的租赁物的价值。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那么构成恶意添附。承租人的装修行为对出租人的房屋造成了侵害,需承担侵权责任。在承租人构成侵权的情况下,承租人非但不得要求出租人对其装修投入进行补偿,相反出租人却可以因恶意装修造成其损失而请求损害赔偿。 三、离婚如何证明装修款是自己出的 可以通过发票、银行流水等证明装修款是单方出的。 房屋和修装饰物的购买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通过法律规定的分割共有物的方法进行分割。房屋装修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房屋和装修装饰物的购买均属于个人财产,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是男方所有,女方由于装修而增值的部分,男方折价退给女方。 房屋装修款属于发生在夫妻期间,也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上,在离婚的时候当做共同债务处理是合情合理,不能够由一方全部承担它。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筑地合同怎样写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依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装修工程的承包方式包括总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分包等的方式。大家装修的话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来操作。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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