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遗属补助儿子到几岁吗? |
释义 | 一、关于遗属补助儿子到几岁吗? 补助对象必须是由死者生前主要负责供养、且无固定收入的遗属,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父、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下同)、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未满上述年龄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周岁,或虽已年满16周岁但尚在全日制普通中学或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习的,或因残、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上述人员若同时存在,可填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分别享受生活困难补助。 在补助标准上,遗属定期定额生活困难补助费一律以省政府发布的死者单位所在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应数额作为计算基数。如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从当月起作相应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死亡的,其符合享受定补条件的遗属按死者单位所在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60%比例逐月发给;非因公死亡的,按50%的比例逐月发给。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含符合离休干部条件未办离休手续的)无工作的遗偶和终身残疾的子女,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定补条件,且无直系亲属供养的孤身遗属,月定补标准可提高10。 二、遗属津贴是什么意思吗? 遗属津贴,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劳动者死亡,包括因工死亡或因病死亡,以及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等情况下,其家属获得的物质帮助。它包括两项内容: 1、死亡者丧葬费; 2、死亡者家属的抚恤金。遗属津贴不仅有助于劳动者家属支付丧葬费用,对依靠死亡劳动者生活的遗属可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而且为后代的成长创造必要的经济条件,也有利于调动在职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生产发展和社会安定。 《人力资源部关于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第五条 认真贯彻评残标准,加强劳动鉴定工作。 三、遗嘱补助的条件有哪些? 1、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祖母、母、妻年满55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祖父、祖母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无子女或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入来源者。 (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孙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或虽满16岁仍在上中学或职业中学的;孙子女、弟妹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无父母或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人来源者。 2、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符合第一条(1)、(2)款条件的,可视为供养直系亲属。 3、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符合供养条件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凡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不符合供养条件,以后才符合供养条件的,不再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遗腹子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不受本条限制。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遗属补助儿子到几岁吗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申请遗属补助会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进行,遗属补助一般会补助到孩子16岁,对于上学的会补偿到大学为止,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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