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辽宁律师代理费标准【2010最新版】 |
释义 | 律师一般代理收费:是指在委托律师的同时,按照固定比例交纳律师代理费,在代理过程中及胜诉回款时不需要再向律师付费。优点:收费比例相对风险代理较低,律师收费后便应按照委托合同的规定进行法律服务;缺点:需要先交律师费用,会加重委托人经济负担。 律师一般代理收费标准,即律师收费标准 一、解答法律咨询 1、每半小时以内收费50元; 2、涉及商业财产关系200-3000元/小时。 二、代写诉讼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1、代写诉讼文书200-1000元/件; 2、制作法律事务文书500-5000元/件。 三、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6000元/件; 2、起诉阶段6000元/件; 3、一审、二审案件8000元/件; 四、代理民事(含商事、经济)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6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协商收费: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1万元以下2000元; 1-10万元标的额×5%; 10-50万元标的额×4%+1000元; 50-100万元标的额×3%+6000元; 100-500万元标的额×2%+16000元; 500-1000万元标的额×1%+66000元; 1000万元以上标的额×0.5%+116000元。 五、代理行政案件 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六、代理申诉案件 6000元/件(不含再审)。 七、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标准协商收费。 八、担任法律顾问 顾问费每月1000-8000元,或对涉及的各类案件按照前述标准协商收费。 九、计时收费 200-3000元/小时。 以上标准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司法厅[辽价发(2007)62号]、[辽价发(2008)83号]、大连市发改委[大发改收费字(2007)490号]、[大发改收费字(2008)545号]文件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司法厅[辽价发(2007)62号]、[辽价发(2008)83号]、大连市发改委[大发改收费字(2007)490号]、[大发改收费字(2008)545号]文件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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