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营企业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
释义 | 一、民营企业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为: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清偿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的补偿金; 3、偿还公司欠缴的税款; 4、向公司的债权人,清偿普通的破产债权。 二、公司破产清算一般要多久时间 公司破产清算的一般周期在一年以上。《破产法》规定,在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后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并且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会议。 也就是说自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到第一次债权会议召开,需要的时间可达一百三十日,而在一债会后还需要时间制作清偿计划,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等,一般需要的时间会超过一年。 三、房地产开发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破产清偿顺序指的是破产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但是,房地产企业由于涉及的利益群体较多,情况复杂,与其他普通企业有所不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的主体限定为市、县级人民政府,不包括房地产企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民营企业破产清算赔偿顺序的法律知识。公司破产清算的一般周期在一年以上。《破产法》规定,在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后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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