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架可以认定工伤鉴定吗 |
释义 |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款释义的函》的规定: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中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是指受到的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因果关系。 因此,因工作原因发生争执并导致伤害是否属于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属于履行职责遭受人身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如果是因为工作以外的原因发生厮打,则不属于工伤。 所以,如果是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其他个人原因而导致双方争吵,并受到伤害的,并不属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 公务员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公务员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七十八条规定“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也就是说《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公务员享受工伤待遇,但是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并没有明确规定公务员的工伤待遇问题。 如果是因为私人原因与人打架的,那么是一种违法行为,会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并且不能认定为工伤。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法律咨询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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