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不用公告吗 |
释义 |
一、破产清算不用公告吗 破产程序规定,企业破产时,需在报纸上公告的。 宣告企业破产的法定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第一节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 二、公司破产清算公告期限是多久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1、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2、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4、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5、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6、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三、破产清算公告办理登报流程 1、发资料:提供办理证件的相关资料; 2、办理方式:本人携带资料来公司办理,或者通过发送邮件直接和业务员洽谈,确认好刊登的稿件; 3、排好版后,稿件小样回传给客户,须客户方确认文稿无误签字及刊登媒体,刊登日期; 4、客户可现金付款或通过网银、转账、银行存款等方式付款后,刊登广告。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破产清算不用公告吗”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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