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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种类
释义   一、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种类
    (一)出版教材的法定许可。即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推荐阅读。
    (二)报刊转载的法定许可。即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三)制作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即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二、著作权法定许可条件是什么
    (一)中国《著作权法》对法定许可规定了四种情况:期刊转载、文艺团体表演、录音唱片制作录音制品、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和电视节目;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则不得使用,否则构成侵权。
    (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许可使用的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
    2、使用作品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3、著作权人未发表不得使用的声明;
       三、著作权的限制
    (一)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以上内容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种类相关内容,出版教材的法定许可、报刊转载的法定许可、制作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等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著作权这是最能直接体现著作权背后所蕴含的经济效益的一种方式,著作权的保护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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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6: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