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企业注册申请书怎样写 |
| 释义 | 一、企业注册申请书怎样写 XXXXXXX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名 称 XXXXX有限公司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 )登记私名预核字【XX】第XXXX号 联系电话 住 所 XXXXXXX 邮政编码 XXXXXX 法定代表人姓 名 XXXXX 职 务 执行董事 注册资本 XX(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实收资本 XX(万元) 设立方式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 营业期限 XX年 申请副本数量 1 个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4、营业期限:请选择“长期”或者“XX年”。 二、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 《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登记管理,规范公司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三条 第四条 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公司设立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第七条 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第八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设立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一节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设立不同于公司的设立登记,后者仅是公司设立行为的最后阶段;公司设立也不同于公司成立,后者不是一种法律行为,而是设立人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一种事实状态或设立人设立公司行为的法律后果。所以,公司设立的实质是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中的多方法律行为,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企业注册申请书怎样写”的相关内容。在填写申请书的时候我们还需要用到公司的名称以及公司的地点流程编码,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或存在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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