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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录事参军
释义

录事参军

又称“录事参军事”,简称“录事”。官名。晋代始于公府、王府及将军府置录事参军事,主管诸曹文书,纠查府事。州、郡本无此官,其督邮、主簿之任与此略同。后代刺史加将军号领军开府者,亦于州置录事参军事。北魏、北齐以及隋、唐,诸州郡、都督府、都护府、诸军、卫、率府及诸王府皆置录事参军事为勾检、纲纪之官,其京都三府则称司录参军事。《唐六典》:“司录、录事参军,掌付事,勾稽,省署抄目,纠正非违,监守符、印。若列曹事有异同,得以奏闻。”宋代诸州仍以录事参军事“纠诸曹稽违”,掌州院庶务。政和三年(1113),曾一度改录事参军为掾,建炎初仍复旧名。元代罢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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